一、项目申报的意义:
军工认证也就是军工资质条件,是指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和资格,也就是进入军方市场的“通行证”或“门槛”。军工认证原有四证,即: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后经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,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”与“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”两证合一。
“军工三证”申请有先后顺序之分,保密认证是取得许可认证和名录认证的前提条件,第一步应当启动保密认证,然后通过保密认证后根据需求再启动许可证认证名名录认证。军品生产并非总要拿齐“三证”,视企业军品任务类型而定。
二、申请条件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。
2、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。项目或产品仅背景、用途、数量涉密的,暂时未列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范围。
3、无外商(含港澳台)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,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。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的单位申请保密资格,需要提供国家或省(区、市)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4、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,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,与境外人员(含港澳台)无婚姻关系。
5、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,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,其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应当具有产权证明或3年(含)以上的租赁合同。
6、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。申请单位自申请之日以前12个月内,未发生经省(区、市)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。
7、无非法获取、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。
8、成立三年以上。(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,无违法犯罪记录)。
三、服务内容
第一阶段:策划
第二阶段:基础培训
第三阶段:保密防护措施、制度建立
第四阶段:定期检查与执行
第五阶段:申请与受理
第六阶段:预审及整改